本文于 2021-09-19 21:45 更新,已是最新版。
变量按性质可分为确定性变量与随机变量两种。
确定性变量:影响变量值变化的因素是明确的,可解释的或可人为控制的,因而变量的变化方向和变动程度是可确定的。
随机变量:表示随机试验各种结果的实值单值函数。随机事件不论与数量是否直接有关,都可以数量化,即都能用数量化的方式表达。
在社会、经济和自然现象中,存在着必然的数量因果联系。例如:对于一个生产企业,利润就是销售收入除去成本和税金,在销售收入、成本、税金发生后,企业所得利润就是一个确定的数值,这个利润数值没有任何不确定性、没有任何偶然性即随机性; 在经典力学范围,对于一定质量m的物体(铅球),以某个力量F投掷,物体运动的加速度a,一定符合F= ma的牛顿定律,这个加速度a是可以明确计算出的,a的数值没有任何偶然性即随机性。从哲学观点看,上述取得的这些利润、物体以确定的加速度a运动,都是在前因之下所必然发生的。就数学角度看,利润、加速度a是由上述数量关系决定的一个确定性变量。
但是,在社会、经济、自然现象中,有些事件的发生产生了后果,而这后果并不是由于这些事件的发生就必然产生的;或者说,这样的后果是偶然产生的(也可能前因、后果间有其必然性,但由于其中涉及的因素过多,人们尚无法探明这些因素的作用)。哲学上称这样产生的后果是偶然的;数学上称这些后果的数量表现为随机变量(随机应变量)。例如:一只骰子有6面,掷一次骰子,骰子朝上的一面可能是1点、也可能是2点、3点、4点、5点、6点,由于掷一次骰子(起因)后,出现其中的某一点是偶然的,没有必然性,所以称这1点至6点是相对起因的随机变量(后果)。